查看原文
其他

再次提醒!不戴头盔敬告期已过,接下来交警将……


点击图片或扫码给交警局长写信


重要提醒

 8月8日起,启动查处 

 全市严查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 



错误示范


正确示范


众所周知,8月1日实施的

电动车自行车新规规定

骑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今天你戴头盔了吗?


经过前期敬告提醒阶段
交警上路大规模劝导教育
目前,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遵守规定
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但仍有少部分人“特立独行”
别怪蜀黍没提醒你
 明起,严查!



新规开始实施的第一周,即8月1日至8月7日为佩戴头盔敬告提醒阶段,深圳交警在全市开展“头盔大劝导”行动。

前期的宣传铺天盖地

目的就是想家喻户晓



戴好头盔



划重点
8月8日起,全面整治

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 外卖快递骑手 

依法予以处罚

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 市民群众 

予以首次警告,二次处罚

紧戴上

安全头盔


不戴头盔,不光要被拦下处罚
还要进行抄写教育
对违法率较高的快递外卖企业
蜀黍将定期予以曝光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更多内容 —

曝光帖!骑手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这几家企业上榜了!

带了没戴?戴了没带?不戴头盔骑手小哥“变身”劝导义工

新规实施首日,蜀黍敬告不戴头盔1300宗!


当然,戴好头盔
只是安全骑行的第一步

在骑行的过程中

更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



电动车不比机动车
没有车壳的保护,一旦发生事故
受伤的必然是骑乘者


前车

之鉴


酒后骑车+未戴头盔酿事故


2021年8月3日5时许,黄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搭载两人行驶至宝安区创业立交桥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头与桥上护栏发生刮碰,致三人摔下天桥,造成黄某抢救无效死亡,两名乘客受伤。经查,三人在事故发生前曾在酒吧饮酒


上一秒的侥幸,换来下一刻的不幸

在该起事故中

骑乘电动车的三人均 未佩戴头盔 

同时还 走机动车道  超员超载 

种种违法行为导致最后事故的发生

……


事故已然发生,前车之鉴需反思
这样才能够痛定思痛

拒绝酒后驾驶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饮酒后驾驶都属违法!饮酒后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车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骤增,深圳交警一律严查严处。



拒绝走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与机动车抢道发生碰撞,无异于鸡蛋撞石头,切勿拿生命做“实验”。



拒绝超员超载

由于电动车自身硬件条件的局限性,若是超员超载,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要是出现紧急情况,电动车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
违规载物、骑车玩手机
……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都会成为交通事故的诱因!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记住

拒绝违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车骑乘者

 8月8日起,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 

 快递外卖骑手会被处罚 

 市民群众会被首次警告,二次处罚 

还等什么?没头盔的赶紧下单

有头盔的赶紧戴起来!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